所在地区: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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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公安部
本科政法类公办
轮机工程
专业介绍
学科:工学
门类:交通运输类
专业名称:轮机工程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机械原理和轮机系统等方面知识,能在海洋运输各企事业单位从事轮机操纵、维修和船舶监造工作,并基本具备同类船舶工管轮任职资格的高级技术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电机工程、电力工程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识图制图、机械设计、轮机工程检测的基本训练,具有操纵和维修船舶动力装置和对船舶监修、监造的初步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船舶动力装置、电器、液压、气动和机电一体化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2.掌握轮机工况检测、轮机系统的保养和维修等基本技术;
3.具有操纵船舶动力装置、船舶监修、监造职责的初步能力;
4.熟悉有关海船运输安全方面的公约和法律法规;
5.了解海洋运输船舶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船舶与海洋工程、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主要课程:工程热力学、传热学、流体力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机械设计基础、金属材料、电路与电子技术、轮机工程、轮机操作、自动化技术基础。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机械工艺实习、电器工艺实习、船舶教学实习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门类:交通运输类
专业名称:轮机工程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机械原理和轮机系统等方面知识,能在海洋运输各企事业单位从事轮机操纵、维修和船舶监造工作,并基本具备同类船舶工管轮任职资格的高级技术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电机工程、电力工程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识图制图、机械设计、轮机工程检测的基本训练,具有操纵和维修船舶动力装置和对船舶监修、监造的初步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船舶动力装置、电器、液压、气动和机电一体化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2.掌握轮机工况检测、轮机系统的保养和维修等基本技术;
3.具有操纵船舶动力装置、船舶监修、监造职责的初步能力;
4.熟悉有关海船运输安全方面的公约和法律法规;
5.了解海洋运输船舶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船舶与海洋工程、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主要课程:工程热力学、传热学、流体力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机械设计基础、金属材料、电路与电子技术、轮机工程、轮机操作、自动化技术基础。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机械工艺实习、电器工艺实习、船舶教学实习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