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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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重庆市教委
专科(高职)理工类民办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严格按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学生退(转)学退费,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学费及住宿费标准,学费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价为准(标准8800—18000元);住宿费按入学时学院安排实住公寓收费(1000—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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