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

培养目标:金融学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宽厚扎实的经济、金融理论知识和具备金融业务操作及较强金融管理能力,能够胜任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以及中央银行、金融监管部门、政府部门等单位的专业金融管理工作,具有深厚理论功底、精湛专业技能、良好综合素质和优秀人格品格的创新型金融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在传授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注重理论研究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创新精神的启发以及价值观念的引导。本专业要求学生能够很好地掌握和运用现代金融学理论、金融学分析方法和分析工具,研究并解决具体的金融问题;要求学生在金融专业领域具备较强的创造性思维和实践应用能力以及终身学习的能力;要求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社会的奉献精神。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扎实掌握经济学和金融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工具;

2.具备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能熟练掌握并较好地运用金融学专业知识以及数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等分析方法对现实金融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3.具备较强的金融实践能力,有创造性解决金融专业领域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4.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人际沟通和跨文化交流能力,具有良好的人文修养、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5.熟悉我国国情,并具备较强的对国家有关经济和金融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的理解和解读能力;

6.熟悉金融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熟悉国内外金融行业的最新发展动态和需求,熟悉国际金融活动的规则和惯例,熟悉中国金融发展与改革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专业特色:

1.金融学专业为我校历史悠久的品牌专业。金融学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拥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货币金融学》教学团队),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育部现代金融创新实验教学中心),以及国家级实验室(金融虚拟仿真实验室)。

2.金融学专业秉承金融学院“培养金融领袖、引领知识创新”的愿景,坚持“教师国际化、教材国际化、学生国际化”的发展战略,坚持“依托行业优势和校友优势,并转变为办学优势”的办学思路。

3.金融学专业主要为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培养高级客户经理、理财规划师、交易员、分析师等高端金融专业人才;为中央银行、金融监管部门、政府部门等单位培养专业金融管理人才。

核心课程:货币金融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公司金融、投资学、国际金融学、金融风险管理、投资银行学、衍生金融工具、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金融学实验课程及实务课程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毕业生去向:入职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以及中央银行、金融监管部门、政府部门等单位从事专业相关工作。前往国内名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或赴英美等国外知名大学继续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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