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第五章 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各省招生委员会和各省军区的统一组织下,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

  第十五条 我校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根据各省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分男、女生)的120%以内。根据考生的成绩和志愿,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第一批次普通高等学校投档。

  第十六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为各省一本线。录取专业之间不实行级差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专业调剂及学校学科专业需求确定录取方案。

  第十七条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特长并取得相应证书者、军队干部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可在投档范围内优先录取。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 发布时间
2022年海军军医大学各省招生计划及招生人数 2024-04-23 14:26
2023年海军军医大学在各省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及人数 2023-06-16 20:54
2023海军军医大学招生计划及招生人数 各省 2023-06-10 17:40
2021海军军医大学各省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是多少 2021-06-22 21:17
2020海军军医大学招生计划及人数 2020-07-15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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