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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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湖南省教育厅
本科综合类民办
会计学
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现代市场经济需要,具备人文精神、科学素养和诚信品质,具备会计学、管理、经济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政策,能在营利性或非营利性机构从事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的实务性工作,综合素质高、动手能力强的应用型会计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会计、审计和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会计方法与技能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会计学、管理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熟练掌握会计实践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2. 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人际沟通、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的能力。
3. 熟悉国内外与会计相关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国际会计惯例。
4. 掌握会计学的定性及定量分析方法。
5. 了解本学科的理论与实务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
6.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科学写作和实际运用能力。
7. 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具备健全心理和健康体魄。
三、主干学科
工商管理、经济学。
四、核心课程
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成本会计、审计学、财务管理、微观经济学、管理学。
五、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训、课程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
主要专业实验:会计模拟实验。
六、修业年限
学制四年。
七、授予学位
修满180学分,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