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国家计划内统招专业招收参加当年高考并达到各省(市、区)高招办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者。

2、计划内艺术类专业招收参加我校专业课考试(或参加当地联考),成绩合格,并参加当地高考,达到当地高招办划定的艺术院校录取分数线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历者。

3、计划内高职单考单招专业招收具有北京市户口,达到北京市高招办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应往届职高、中专、中技毕业生。

4、自考助学专业、自设专业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历者(含职高、中专、中技)。

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1、国家计划内统招专业考生根据当地高招办规定按时报名,填报我校志愿并参加高考。

2、计划内艺术类考生每年2—3月根据我校招生简章按时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或参加当地联考。

3、计划内高职单考单招专业考生根据北京市高招办规定的时间报名,填报我校志愿,参加北京市统一文化课考试,并于5月24日—30日来我校报名,6月10日—11日参加我校专业课考前辅导,6月12—13日进行专业课考试。

4、自考助学专业、自设专业及出国留学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考生从即日起至8月中旬可直接来我校(或我校在外地设立的招生办事处)报名或通过网络、电话、信函索取招生简章并办理报名手续。

5、报名时需交一寸彩色免冠照片6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高考(或会考、毕业)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一张、学历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一张。

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4吉利学院招生章程 2024-07-12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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