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第九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考生成绩达到本省(区)专科(高职)录取分数线,可填报我院志愿,根据投档情况从高分往低分依次录取。

  2、录取不设分数级差,根据投档位次依次录取;不限定男女比例;对符合考生所在省(区)的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

  3、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按专业投档情况调剂;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4、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报考考生须体检合格。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 发布时间
2024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艺术类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2024-07-13 00:37
2024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2024-07-01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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