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学制:4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系统掌握经济学原理和现代金融理论,具备处理金融实务的基本技能和分析金融经济问题的能力,能在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从事投资、融资和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金融学、基础会计、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应用统计学、财政学、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国际金融(英)、计量经济学、经济法、现代金融问题专题讲座、投资学、投资银行学、保险学、风险管理、金融专业外语、财务会计、金融综合业务模拟实验等。
就业前景:毕业生可在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政府的金融管理部门、工商企业的证券或财务部门从事各种实际金融工作或在高等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