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由于身体原因,对不适合其报考的专业按规定进行合理的调整。
新生入学后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校学生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视情节严重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北京工业大学
本科 | 理工类 | 公办 | 211工程 | 双一流
大连海事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本科 | 理工类 | 公办 | 211工程 | 985工程 | 双一流
长安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